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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传播”成功获得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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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体”指媒介信息传播采用文字、声音、影像、动画、网页等多种媒体表现手段(多媒体),利用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出版、报纸、杂志、网站等不同媒介形态(业务融合),通过融合的广电网络、电信网络以及互联网络进行传播(三网融合),最终实现用户以电视、电脑、手机等多种终端均可完成信息的融合接收(三屏合一),实现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终端获得任何想要的信息。

  “全媒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全媒体”是人类现在掌握的信息流手段的最大化的集成者。从传播载体工具上分可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音像、电影、出版、网络、电信、卫星通讯等等;从传播内容所依重的各类技术支持平台来看,除了传统的纸质、声像外,基于互联网络和电讯的WAP、GSM、CDMA、GPRS、3G、4G及流媒体技术等等。


    2、“全媒体”并不排斥传统媒体的单一表现形式,而且在整合运用各媒体表现形式的同时仍然很看重传统媒体的单一表现形式,并视单一形式为“全媒体”中“全”的重要组成。


    3、“全媒体”体现的不是“跨媒体”时代的媒体间的简单连接,而是全方位融合——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乃至通讯的全面互动、网络媒体之间的全面互补、网络媒体的自身的全面互溶,总之“全媒体”的覆盖面最全、技术手段最全、媒介载体最全、受众传播面最全。


    4、“全媒体”在传媒市场领域里的整体表现为大而全,而针对受众个体则表现为超细分服务。举例来说,对同一条信息,通过“全媒体”平台可以有各种纷繁的表现形式,但同时也根据不同个体受众的个性化需求以及信息表现的侧重点来对采用的媒体形式进行取舍和调整。如在对某一楼盘信息展示时,用图文来展示户型图和楼书中描述性的客观信息;利用音频和视频来展示更为直观的动态信息;同时,对于使用宽带网络或或3G手机的受众则可用在线观看样板间的三维展示及参与互动性的在线虚拟装修小游戏等等。


   “全媒体”不是大而全,而应根据需求和其经济性来结合运用各种表现形式和传播渠道。“全媒体”超越“跨媒体”的也就是在于其用更经济的眼光来看待媒体间的综合运用,以求投入最小——传播最优——效果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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